個人開網店可以申請電子營業執照,但線下企業必須申請實體店執照
隨著明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的實施,相關配套規定逐步出臺。近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連續兩天發布《電子商務許可證和電子商務經營者管理細則》,其中“跨地區、跨層次、跨行業”電子商務許可證申請細則和電子商務經營者正式納入市場主體登記也被外界視為電子商務法的進一步實施。
據了解,此次市場監管總局下發的《關于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類型、營業場所的界定等作了進一步的說明,市場主體登記的營業執照適用范圍等內容,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營業執照允許登記的明確表述,允許將網絡營業場所登記為營業場所。
上述意見的第三點指出,“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將網上營業場所登記為營業場所。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臺上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登記多個從事經營活動的網絡經營網站。允許將經常居所登記為住所,個人住所所在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或者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其登記機關?!?/p>
對于這一變化,電子商務法起草小組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王健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電子商務運營商的運營成本“減負”大多數網店沒有實體店,但要注冊工商,需要實體店,很多人會租店,這會增加商家的負擔?!?/p>
對于另一個“營業地”,馬策表示,“網上營業地”還沒有明確的結論。在他看來,這暫時可以理解為一個在線地址。
但據了解,目前外界有人將“網上營業場所”定義為淘寶、京東等電子商務平臺主要公司注冊的地址。對此,馬策表示不同意這一觀點。
值得一提的是,《電子營業執照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意見》都提到了“跨地區”電子商務的特點?!掇k法》特別明確,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推動**各地區、各層次、各行業電子營業執照的申請工作”
此外,《意見》還規定,“以網絡經營場所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只能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用于線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途,并作出相關承諾。登記機關應當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后標明“僅限通過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這樣,如果電子商務運營商在線下拓展業務,是否會導致以網絡營業場所為營業場所登記的營業執照失效?